代間學習教室
設備位置
本校第H棟建築物,H206教室
設備內容
攝影機、視聽設備、螢幕、討論桌
負責老師
張治遙 老師
使用規範
1.為加強本系代間學習教室之管理與教室器材設備之維護,特定本使用管理規則
(以下簡稱本規則)。
2.本教室使用以本系排訂之幼兒律動課程及相關選修課程之同學為優先。本校其
他課程教職師生,基於教學或研究之需要,請遵照「南臺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專業教室借用辦法」申請使用。
3.欲借用教室作為考前練習之同學,請遵照專業教室借用辦法申請借用。
4.本教室設有開放練習時間,由工讀生負責管理;每學期初在本系網站公告當學
期之開放練習時間。
5.本教室使用規範:
一、進入本教室前請脫鞋,並整齊放置於教室外之鞋櫃內。
二、本教室禁止攜帶飲料及食物進入,以保持教室整潔。
三、任課教師及上課同學,非經許可均不得外借任何器材。
四、室內擺設若有更動,務必於課程結束後將物品歸回定位。
五、離開教室前請確認環境清潔,關閉總電源、冷氣及電燈,並確實將教室上鎖。
六、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器材設備之損壞或遺失,使用人需負賠償責任。
七、管理工讀生於離開時請確實做好巡視工作。
6.本辦法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7.本辦法經圖儀規劃委員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教室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