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規範
1. 為加強本系鍵盤教室之管理與教室器材設備之維護,特定本使
用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2. 本教室使用以本系排訂之幼兒音樂相關課程及相關選修課程之
同學為優先。本校其他課程教職師生,基於教學或研究之需要
,請遵照「南臺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專業教室借用辦法」申請
使用。
3. 欲借用教室作為考前練習之同學,請遵照專業教室借用辦法申
請借用。
4. 本教室設有練習時間,由教學助理負責管理,以供同學練習。
5. 本教室使用規範:
一、 進入本教室前請脫鞋,並整齊放置於教室外。
二、 本教室禁止攜帶飲料及食物進入,以保持教室整潔。
三、 任課教師及上課同學,非經許可均不得外借任何器
材。
四、 非經許可不得使用教師用琴。
五、 使用完畢後請關閉電源、收回譜架、琴蓋及椅子,
轉接插頭留在原位,垃圾請帶走。
六、 離開教室前請確認環境清潔,關閉總電源、冷氣及
電燈,並確實將教室上鎖
七、 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器材設備之損壞或遺失,使用人
需負賠償責任。
八、 教室借用者於離開時請確實做好巡視工作。
6. 本辦法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7. 本辦法經圖儀規劃委員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