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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臺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專業教室鑰匙及器材借用辦法

第一條 為管理本系專業教室借用相關事宜,以維護專業教室品質,特訂定「南臺科技大學幼 兒保育系專業教室借用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專業教室以教學使用為主,空堂或無人申請方可供借用。【如系上有課程需求需臨時借用,亦請同學體諒並另尋借用時段】
第三條 專業教室之借用方法,依循下列原則辦理:

(一) 須於借用日期三日前,完成借用手續。
(二) 每次借用以兩節為限。
(三) 借用採預約方式實施。
(四) 借用預約時間:

1. 平日於上午九點至十二點、下午兩點至五點等時段,當面預約(不接受電話預約)。
2. 假日含星期六、星期日、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寒暑假等,恕不借用。

(五) 因管理人力不足,原則上,以本系學生及外系修課學生借用為主,外系老師如需借用,請依照本辦法之借用程序,完成借用手續,方得使用。
(六) 可借用節數為早上第2~4節,下午第5~8節,因安全考量及本系無夜間負責人員,故11節後原則上不開放外借。

第四條 借用注意事項:
(一) 借用後如無故未到者,將停止借用權一個月。
(二) 使用時間完畢後30鐘內,歸還借用鑰匙(限H棟教室,N棟由系辦人員開門,不外借鑰匙)。
(三) 借用鑰匙者,需善盡保管責任,不可擅自再借他人使用,違反此規定者,依南臺學生獎懲要點第九點(申誡)和第十點(小過) 懲處,該班級停止借用權五星期。
(四) 借用鑰匙者,不得擅自複製鑰匙私下使用,違反此規定且經查證屬實者,將提交系務會議懲處。
(五) 筆電只限課堂使用。
(六) 其他注意事項:

1. 室內場地一律嚴禁攜帶食物、飲料、茶水或點心進入使用(礦泉水除外)。
2. 電燈、冷氣、麥克風、器材於使用完畢後須關閉並歸位。
3. 請保持教室清潔,下課後請將垃圾打包帶走。經系辦檢查或有他人舉發使用場地後未整理乾淨者,經追查後卻為該借用者所造成,將停止本學期借用權。
4. 若有移動設備及桌椅請務必恢復原狀。

第五條 若未遵守本辦法之規定和注意事項,經檢查或通報查實,該班級/申請單位停止借用權五星期,借用人將停止本學期借用權,並依南臺學生獎懲要點第九點(申誡)和第十點(小過) 懲處。其他若有嚴重違規者,以致器材或物品損壞者,需負賠償責任,並得提報學校懲處。
第六條 本辦法經圖儀設備規劃委員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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